离婚改名字需要什么手续,改名字需要交费吗?
离婚改名字需要什么手续,改名字需要交费吗?
一、离婚改名字需要什么手续
需要携带户口本、身份证、孩子的户口本、离婚证等材料到户籍所在地当地公安局/派出所办理。
公民申请更改姓名按如下规定办理:
1、凡因户口登记部门工作失误造成公民姓名差错的,由造成差错的派出所出具证明,经现户口登记地派出所领导批准后,给予更正。
2、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,要求变更姓名的,由本人或监护人写出书面申请,在校学生由学校出具证明,经派出所所长批准后,给予变更。
被收养或被认领的的人,年龄较大的需征得本人同意。
3、原冠夫姓的妇女申请去掉夫姓,或称氏改为姓名的,以及僧、道、尼由法名改为俗名的,经派出所所长批准后,给予变更。
如未成年子女原父母一方查不到下落的,应由其父亲或母亲出具保证书或申请人民法院宣告对方失踪。
二、改名字需要交费吗
公民年满18周岁的,由本人提出申请变更姓名;
未满18周岁的,由父母、收养人申请变更姓名。
改名字也是有条件范围的,第一就是小孩子的乳名改为学名的,还有就是名字当中有不常见的冷僻字的,还有就是名字出现歧义甚至是容易让人误解甚至是带有不良含义的。
还有就是不能更改名字的,包括了正在进行民事纠纷、收监服刑、在校的大中专学生,还有就是个人的信用记录有严重不良记录的,还有就是之前变更过出生日日期以及身份证号码变更的,是不允许改名字的。
未满18周岁的公民要求改名字,必须取得监护人的同意,由监护人提交更名申请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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