漂浮在水上的风月场所?老照片曝光民国广州的船妓
漂浮在水上的风月场所?老照片曝光民国广州的船妓
船妓是旧时社会民俗现象,妓家以船为居室,饰妻女待客,持为生计,因称船妓。
明代时,以南京秦淮河画舫最盛,或谓六朝时已然。其次则苏州,俗尚豪华,宾游络绎,画舫笙歌,四时不绝。此外,广东潮州、嘉应州(今梅州市)一带之水上居民延户(亦作蛋户、疍民),因系受歧视之“贱民”身份,养女多为船妓。
浙东之“江山船”也属船妓性质。虽雍正五年(公元1727年),清政府下降令取沙消延户等“贱民”身份,并为良民,然其俗形成已久,终未能彻底改变。
明以后,文人关于船妓之记载,多见于笔记,有《板桥杂记》、《秦淮画舫录》、《画舫余谭》、《吴门画舫录》、《潮嘉风月记》等。
清赵翼《檐曝杂记.广东延船》:“广州延船不下七八千,皆脂粉为生计,猝难禁也。”
胡朴安《中华全国风俗志.广东》:“粤有所谓水鸡者,即所谓蛋妇也,以其居水滨故名......所撑之艇曰河艇,装潢美丽,洁净非常,每当夕阳西下,则灯火齐明,沿河一带,如西濠口、长堤、沙基等处,济济溶溶,触目皆是。
一般青年蛋妇,盛服艳装,坐以待客,或高唱其咸水之歌,或娇呼其唤渡之声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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