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站在新起点上-纪念改革开放40周年征文」16字方针变化的背后
「站在新起点上-纪念改革开放40周年征文」16字方针变化的背后
16字方针变化的背后
作者:王齐龙
单位:湖北省武汉市硚口区人民政府长丰街办事处
1978年,十一届三中全会提出健全社会主义法制的伟大任务,确立了“有法可依,有法必依,执法必严,违法必究”十六字方针,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开启了崭新征程。2014年,十八届四中全会为建设法治中国制定了路线图,从“科学立法、严格执法、公正司法、全民守法”四大方面作出了工作部署,形成了我国法治工作的基本格局。
时光荏苒,从1978年到2018年,改革开放40年岁月飞逝。新、旧十六字方针形成了鲜明的回应和比照,两者相互衔接,紧密联系。前者是在后者基础上的发展,丰富了后者的内涵,扩大了后者的外延,更为科学地彰显了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法治建构。可以说,改革开放40年来,时代发生剧烈变革,我国的法治建设也在飞跃发展。
从有法可依到科学立法
40年前,很多领域的法律是一片空白,国家治理常常处于“无法可依”的尴尬境地,不利于社会秩序的稳定。十一届三中全会适时提出“有法可依”的法制理念,要求尽快完善各方面法律规定,为国家治理提供法律支撑。
如今科学立法的提出,说明我国不再只是单纯地制定“法”,在立法逐渐全面覆盖的同时,更要侧重立法的质量,避免所立之法成为“恶法”。
从有法必依到严格执法
徒法不足以自行,法律的生命力就在于实施。严格执法要求正确处理公民权利和国家权力间的关系。对于公民权利,要做到尊重、保护、规范并举,避免冤假错案的发生;对于国家权力,要做到公开、透明、约束并行,树立和维护政府权威。
将国家机关尤其是行政执法机关的行为纳入到法治的轨道上来,加强对法律运行过程的监督力度,不断提高执法质量和成效,做到不放过一个坏人,也不冤枉一个好人,切实提高人民群众幸福感和安全感。
从执法必严到公正司法
40年前,我们提倡执法必严。在适用法律的过程中,有时会过于严苛地遵照法律文本执行,失去了温度。如今,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集体学习时明确提出要“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”,吹响了新时代公正司法的号角,充分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,符合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,必将受到人民热爱和拥戴。
从违法必究到全民守法
相较于40年前,现在社会上“学法、尊法、守法、用法、护法”的氛围日益浓厚,法治精神深入人心,法治已成为人们的行为自觉。更为关键的是,各级领导干部切实带头遵守宪法和法律,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成为常态,党员干部自觉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,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、推动发展的能力,为构筑法治中国奠定了坚实的社会根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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